西敏小要理問答

西敏議會(Westminster Assembly)完成了《西敏公認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之後,又完成了《西敏大要理問答》(簡稱《大問答》)和《西敏小要理問答》(簡稱《小問答》)。《大問答》是在 1648 年完成的,為了當時講台信息的需要,依據信條的內容寫成 196 個問答。其優點是完整、精確,並致力於以聖經的原則解決道德的問題;而其缺點則是過於冗長而不夠通俗,在律法的解釋上也稍嫌教條化,因此較不著名。《小問答》雖是《大問答》的摘要,卻較早完成(1647年);《小問答》共有 107 條,內容簡短易讀,極受當時人的喜愛。《小問答》原是為孩童及新信徒預備的,但在實際使用時,發現並不適用於兒童的學習,因為內容過於深奧,需要教導者加以解釋說明。《小問答》雖然不像《海德堡要理問答》那麼溫馨、熱情,但是它的字句清晰、邏輯清楚,可作為神學研究的入門。它和《西敏公認信條》一樣,也隨英格蘭、蘇格蘭的移民到達了美洲、澳洲、紐西蘭及南非,成為英語體系長老會(Presbyterian)所遵奉的要理問答,甚至公理會(Congregational Church)也加以採用。《小問答》也曾以希伯來文、希臘文、拉丁文及阿拉伯文出版,只是在歐洲大陸並不著名。儘管如此,它在復原教(Protestantism)中,是除了路德的《小本基督徒要學》(Short Catechism)和《海德堡要理問答》之外最通用的要理問答。

《大問答》和《小問答》的神學觀點與《西敏公認信條》是一致的,在內容上可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的主題是神,包括神的屬性、神的創造及救贖;第二部分則談到人的責任,內容包括十誡的解釋、信心及悔改的教義,以及人蒙恩的管道(means of grace),如:神的話、聖禮及祈禱。

引言

問1:人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答:人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上帝,永遠以他為樂。
(林前十:31,詩七十三:25-26)

問2:上帝曾賜什麼准則,指教我們怎樣榮耀他,以他為樂?
答:上帝的道,載於新舊兩約聖經,就是惟一的准則,指教我們怎樣榮耀上帝,以他為樂。
(弗二:20,約壹一:3)

問3:聖經主要教導的是什麼?
答:聖經主要教導的就是人對於上帝所當信的真理,和上帝所要人當盡的本分。
(提後一:13)

第一部分:我們該信什麼

一、上帝是怎樣的上帝

問4:上帝是怎樣的上帝?
答:上帝是靈﹔他的本性,智慧,權能,聖潔,公義,恩慈,誠實,都是無限無量,無始無終,永無改變的。
(約四:24,出三:14,詩一四七:5,啟四:8,十五:4,出三十四:6 - 7,伯十一:7,詩九十:2,雅一:17)

問5:上帝是獨一的嗎?
答:上帝是獨一無二,又真又活的。
(申六:4,耶十:10)

問6:上帝有幾個位格?
答:上帝有三個位格:就是聖父、聖子、聖靈﹔就是三位一體真神,本性相同,權能榮耀相等。
(太二十八:19,約壹五:7)

二、上帝曾作了什麼

問7:上帝的預旨是什麼?
答:上帝的預旨是他從永遠所定的主意﹔根據他的美意,為了他自己的榮耀,預定一切將有的事。
(弗一:11 - 12)

問8:上帝怎樣執行他的預旨?
答:上帝用創造和護理之工來執行他的預旨。
(啟四:11,但四:35)

三、創造

問9:創造之工是什麼?
答:創造之工,是上帝用他全能的話,在六日之內,從無中造出萬有,並且都甚好。
(希十一:3,創一:1,一:31)

問10:上帝怎樣造人?
答:上帝以知識、公義、聖潔,並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並賜給他們制服世界上一切被造之物的權柄。
(西三:10,創一:27,28)

四、護理

問11:上帝之護理之工是什麼?
答:上帝的護理之工,就是用他至極的聖潔、智慧、權能。保護他所造的萬物,並且管理他們一切的動作。
(詩一百四十五:17,賽二十八:29,來一:3,詩一百零三:19)

問12:上帝造人的時候,怎樣突顯護理之工?
答:上帝既造了人,就以完全順服為條件,與人立了生命之約,禁止人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說明若吃,必受死亡的刑罰。
(加三:12,創二:17)

五、人如何犯罪

問13:始祖守住他們被造的地位嗎?
答:始祖既靠自由意志得罪了上帝,就從被造的地位墮落了。
(傳七:29)

問14:罪是什麼?
答:凡不遵守或違背上帝的律法的。都是罪。
(約壹三:4)

問15:始祖犯了什麼罪,就從被造的地位墮落了呢?
答:始祖因吃了禁果,就從被造的地位墮落了。
(創三:6 - 8)

六、人犯罪的結果

問16:亞當初次犯罪,世人都和他一同墮落嗎?
答:上帝和亞當立的約,不是單為他自己,也是為他的後裔,所以凡從亞當按常例而生的人,都在亞當初次的過犯中和他一同犯了罪,一同墮落了。
(創一:28,二:16 - 17,羅五:18)

問17:始祖墮落將世人陷在什麼境況中?
答:始祖墮落將世人陷在罪惡和悲慘的境況中。
(羅五:12)

問18:世人陷在罪惡中,那個罪惡在於什麼?
答:世人陷在罪惡境況中,那個罪惡在於:一、亞當初犯的罪孽,二、原來義性的喪失,三、全性的腐敗,就是通常所說的原罪,四、各人從原罪所發生的本罪。
(羅五:19,三:10,弗二:1,詩五十一:5,太十五:19 - 20)

問19:世人在墮落境況中的悲慘是什麼?
答:全人類由於墮落喪失與上帝的交往,反落在上帝忿怒和咒詛之下,因此應受今生一切的愁苦和死亡,以及地獄永久的痛苦。
(創三:8,弗二:3,羅六:23)

七、救恩

問20:上帝任憑世人在罪惡和愁苦中沉淪嗎?
答:上帝既從無始的以往憑著自己的美意,揀選了許多人得永遠的生命,就為他們設下恩典之約,要借著一位救主,救他們脫離罪惡和愁苦,而進入拯救的地位。
(弗一:4,羅三:21 - 22)

問21:誰是選民的救主?
答:上帝選民惟一的救主是主耶穌基督,他既從永遠就是上帝的兒子,但到了時候,降世為人,此後神人兩性分清,而成為一位,直到永遠。
(提前二:5,約一:14,羅九:5,來七:24)

問22:基督既為上帝的兒子,怎樣成為人?
答:上帝的兒子基督成為人,乃是取人實在的身體和理性的靈魂,借著聖靈的能力,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腹中成胎而生,但是沒有罪。
(來二:14,太二十六:38,路一:31,來七:26)

八、基督的拯救工作

問23:基督作我們的救主所執行的職分是什麼?
答:基督作我們的救主,在降卑與升高的境況中執行先知、祭司、君王的職分。
(徒三:22,來五:6,詩二:6)

問24:基督怎樣執行先知的職分?
答:基督執行先知的職分,在於用他的道和聖靈,將上帝的旨意指示我們,為要叫我們得救。
(約二十:31,十四:26,十:18)

問25:基督怎樣執行祭司的職分?
答:基督執行祭司的職分,在於將他自己一次獻為祭,以滿足人對上帝的公義所有的虧欠,而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並且時常為我們禱告。
(來九:28,二:17,七:25)

問26:基督怎樣執行君王的職分?
答:基督怎樣執行君王的職分,在於克服我們,使我們歸向他﹔又管理保護我們,並且抑制或征服他的和我們的仇敵。
(詩一百一十:3,賽三十三:22,林前十五:25)

問27:基督的降卑在於什麼?
答:基督的降卑在於他降生為人,生在卑微的環境中,處在律法之下,忍受今生的苦難,上帝的震怒,和十字架被咒詛的死,又被埋葬,暫時服於死權之下。
(路二:7,加四:4,賽五十三:3,太二十七:46,腓二:8,太十二:40)

問28:基督的升高在於什麼?
答:基督的升高,在於他第三日復活,升天,坐在父神的右邊,並在末日來審判世界。
(林前十五:4,可十六:19,徒十七:31)

九、聖靈的拯救工作

問29:我們怎能領受基督所贏得的贖罪之恩?
答:我們領受基督所贏得的贖罪之恩,是靠著聖靈,使這恩在我們心裡發生效力。
(約三:5,一:12)

問30:聖靈怎樣使基督贖罪之恩在我們心裡發生效力?
答:聖靈使基督贖罪之恩在我們心裡發生效力,乃是借著他的感動,使我們有信心,又借著他有效的恩召,使我們和基督有連屬。
(弗二:8,三:17)

問31:有效的恩召是什麼?
答:有效的恩召是上帝所成的工作,用以使我們覺悟自己的罪惡和苦難,又光照我們的心,使我們認識基督,並更新我們的心志,於是說服我們,叫我們能接納在福音中所白白傳授給我們的耶穌基督。
(提後一:9,徒二:37,二十六:18,結三十六:26,約六:44 - 45)

十、救恩在今世的益處

問32:人蒙了有效的恩召,在今生得什麼益處?
答:人蒙了有效的恩召。在今生所得的益處就是稱義,兒子的名分,成聖,並這些在今生所帶來的一切福樂。
(羅八:30,弗一:5,林前一:30)

問33:稱義是什麼?
答:稱義是上帝白白恩典的作為,上帝借此白白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惡,悅納我們在他面前為義人,這原因是他將基督的義算為我們的,而我們只憑信心接納了。
(弗一:7,林後五:21,羅五:19,加二:16)

問34:兒子的名分是什麼?
答:兒子的名分是上帝白白恩典的作為,上帝借此就將我們收納在他眾子的數內,又使我們享有上帝眾子一切利益的特權。
(約壹三:1,約一:12)

問35:成聖是什麼?
答:成聖是上帝鴻恩的工作,就是他按著自己的形象,更新我們的全人性,叫我們越久越能在罪上死,並向義而活。
(帖後二:13,弗四:24,羅八:1)

問36:稱義、兒子的名分與成聖,在今生所帶來給我們的福樂是什麼?
答:稱義、兒子名分與成聖,在今生所帶來給我們的福樂,就是確知上帝的慈愛,得良心的平安,在聖靈中的喜樂,在恩惠上的長進,並在恩典中得蒙保守,一直到底。
(羅五:1 -2,箴四:18,約壹五:13)

十一、救恩在死後的益處

問37:信徒臨終的時候,從基督得什麼益處?
答:信徒臨終的時候,靈魂就得以完全成聖,立刻進入榮耀裡,他們的身體既與基督仍舊聯合,就在墳墓裡安然歇息,直等到復活的時候。
(來十二:23,腓一:23,帖前四:14,賽五十七:2,伯十九:26)

問38:在復活的時候,信徒從基督得什麼益處?
答:在復活的時候,信徒要在榮耀中復活,又將在審判的日子,當眾人面前被主承認,又被斷定無罪,於是滿心得福,以上帝為樂,直到永遠。
(林前十五:43,太十:32,約壹三:2,帖前四:17)


第二部分:我們該作什麼

一、道德律

問39:上帝所要人盡的本分是什麼?
答:上帝所要人盡的本分,就是順從他所啟示的旨意。
(彌六:8)

問40:上帝起初賜給人什麼法則叫人順從?
答:上帝起初啟示人叫他順從的法則,就是道德的律法。
(羅二:14 - 15)

問41:道德律法的大意,包括在什麼裡面?
答:道德律法的大意包括在十誡裡面。
(申十:4,太十九:17)

問42:十條誡命的總綱是什麼?
答:十條誡命的總綱,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我們的上帝,並且愛人如己。
(太二十二:37 - 40)

問43:十條誡命的序言說什麼?
答:十條誡命的序言說: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二十:2)

問44:十條誡命的序言對我們有什麼教訓?
答:十條誡命序言的教訓就是:因為耶和華是上帝,也是我們的上帝,又是我們的救主,所以我們應當遵守他一切的誡命。
(申十一:1)

二、第一誡

問45:第一條誡是什麼?
答:第一條誡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出二十:3)

問46:第一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一條誡吩咐我們認識上帝,並且承認他是獨一的真神,又是我們的上帝,因此我們當敬拜榮耀他。
(代上二十八:9,申二十六:17,太四:10)

問47:第一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一條誡禁止我們棄絕真神,不敬拜他,不榮耀上帝,不以他為上帝,也不以他為我們的上帝,也禁止我們將那只當歸給上帝的敬拜和榮耀給任何受造之物。
(詩十四:1,羅一:20,詩八十一:11,羅一:25)

問48:第一條誡“除了我以外”,這幾個字的意思是什麼?
答:第一條誡“除了我以外”(原文說在我面前)這幾個字的意思是:那鑒察萬物的上帝,留心觀看。並且十分憎惡人敬拜別神的罪。
(詩四十四:20)

三、第二誡

問49:第二條誡是什麼?
答:第二條誡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萬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像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出二十:4 - 6)

問50:第二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二條誡吩咐我們將上帝在聖經中所規定一切有關宗教的崇拜與規則,都領受遵從,並保守純全。
(申十二:32,三十二:46)

問51:第二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二條誡禁止我們用形象拜上帝,或用聖經所未規定的任何方法拜他。
(申四:15 - 16,西二:18)

問52:我們為什麼當守第二條誡?
答:我們當守第二條誡,因為惟獨上帝在我們身上是有主權的,我們是他的子民,並且上帝切切要我們專心敬拜他。
(詩九十五:2 - 3,四十五:11,出三十四:14)

四、第三誡

問53:第三條誡是什麼?
答:第三條誡是:你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問54:第三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三條誡吩咐我們當存聖潔恭敬的心來用上帝一切名字,稱呼,屬性,規則,聖經的話,和工作。
(詩二十九:2,啟十五:3 - 4,傳五:1,詩一百三十八:2,伯三十六:24)

問55:第三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三條誡禁止我們褻瀆或妄用上帝所藉以彰顯自己的任何事物。
(瑪二:2)

問56:我們為什麼當守第三條誡?
答:我們當守第三條誡,因為犯這條誡,雖能逃避人的刑罰,卻不能逃脫上帝公義的審判。
(申二十八:58 - 59)

五、第四誡

問57:第四條誡是什麼?
答:第四條誡是: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和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出二十:8 - 12)

問58:第四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四條誡吩咐我們將上帝在聖經中所規定每七日內的一整天,守為他的聖安息日。
(利十九:30,申五:12)

問59:上帝規定七日的那一日為安息日?
答:從世界起始直到基督復活,上帝規定七日內的第七日為安息日,此後規定七日的頭一日為基督徒的安息日,直到世界的末日。
(創二:2,徒二十﹔7)

問60:當如何守安息日為聖?
答:守安息日為聖當整天有聖潔的休息,連平日合法的俗事和娛樂也不可作﹔除了作必需的和憐憫人的事件,一天的工作都當歸於上帝,或同眾人,或在家中敬拜上帝。
(利二十三:3,太十二:11 - 12,詩九十二:1)

問61:第四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四條誡禁止我們忽略安息日所當盡的本分,也禁止以閑懶妄用此日,或作那本來為罪的事﹔又禁止我們思想、談論和辦理一切不必要的俗事和娛樂。
(瑪一:13,結二十三:38,賽五十八:130

問62:我們為什麼當守安息日?
答:我們當守安息日,因為上帝吩咐我們六日內要勞碌作自己一切的工作,特留第七日為他的日子,他也給我們作榜樣,並賜福與安息日。
(出三十一:15,利二十三:3,出三十一:17,創二:3)

六、第五誡

問63:第五條誡是什麼?
答:第五條誡是: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二十:12)

問64:第五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五條誡吩咐我們當保守各人的名譽,無論在上,在下,或平等的,總要按著自己的等次和地位,向他盡本分。
(弗五:21 - 22,六:1,5,9,羅十二:10)

問65:第五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五條誡禁止我們輕乎或損害各人按他的等次和地位所當得的尊貴,和所當受的事奉。
(羅十三:7 - 8)

問66:我們為什麼當守第五條誡?
答:我們當守第五條誡,因為上帝應許凡遵守這條誡的(只就能榮耀上帝而與自己有益處來說),在世得享長壽與繁榮。
(弗六:2,3)

七、第六誡

問67:第六條誡是什麼?
答:第六條誡是:你不可殺人。
(出二十:13)

問68:第六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六條誡吩咐我們盡力依法保全自己的生命,和別人的生命。
(弗五:29,詩八十二:3 - 4)

問69:第六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六條誡禁止我們自殺,非法殺人,和一切關於害人的事。
(徒十六:28,創九﹔6,箴二十四:11 - 12)

八、第七誡

問70:第七條誡是什麼?
答:第七條誡是:你不可姦淫。
(出二十:14)

問71:第七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七條誡吩咐我們無論存心,說話,行事,都要保守自己,和別人的純潔。
(提後二:22,西四:6,彼前三:2,帖前四﹔4,弗五:11 - 12)

問72:第七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七條誡禁止我們一切不純潔的意念,言語和行為。
(太五:28,弗五:3 - 4)

九、第八誡

問73:第八條誡是什麼?
答:第八條誡是:你不可偷盜。
(出二十:15)

問74:第八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八條誡吩咐我們合法的獲得並增進自己的財富和別人的財富。
(羅十二:17,箴二十七:23,利二十五:35)

問75:第八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八條誡禁止我們非法的妨礙自己和別人財富的增進。
(提前五:8,箴二十八:19 - 20)

十、第九誡

問76:第九條誡是什麼?
答:第九條誡是:你不可作假見証陷害人。
(出二十:16)

問77:第九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九條誡吩咐我們與人交往,總要誠實,又要保守自己和別人的名譽,若作見証,更當如此。
(亞八:16,彼前三:16,約三12,箴十四:5)

問78:第九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九條誡禁止我們作一切不合乎真理的事,並一切損害自己和別人名譽的事。
(羅三:13,伯二十七:5)

十一、第十誡

問79:第十條誡是什麼?
答:第十條誡是:你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你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東西。
(出二十:17)

問80:第十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十條誡吩咐我們無論處什麼境遇,總要知足,並要對別人和他一切所有的,存正當的愛心。
(來十三:5,羅十二:15,林前十三:4 - 6)

問81:第十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十條誡禁止我們不滿意自己的境遇或嫉妒別人的福分,而對他所有的起貪戀的私心。
(林前十﹔10,加五:26,路十二:15)

十二、律法的刑罰

問82:上帝的誡命有人能守得完全嗎?
答:從始祖犯罪以來,除了耶穌以外,沒有人能在今生將上帝的誡命守得完全,反倒在意念、言語和行為上,天天違背上帝的誡命。
(傳七:20,創八﹔21,雅三:2)

問83:違背誡命的罪都同樣可惡嗎?
答:違背誡命的罪不都同樣可惡,因為罪本身的輕重或人犯罪的情形有所不同,所以有的罪在上帝眼中就比別的罪更可惡。
(約十九:11)

問84:每次所犯的罪當受什麼刑罰?
答:每次所犯的罪,在今世和來世都當受上帝的義怒和咒詛。
(加三:10)

十三、得救之法

問85:為要逃脫因罪當受上帝的義怒和咒詛,上帝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為要逃脫罪所當受的義怒和咒詛,上帝吩咐我們信服耶穌基督,悔改以致得永生,以及勤用基督所設立一切外部的蒙恩之法,好叫救贖的益處歸於我們。
(徒二十:21,箴二:1 - 5)

問86:信耶穌基督是什麼?
答:信服耶穌基督是上帝所賜的救恩,使我們照著福音的信息與勸勉接納基督,惟獨靠他得救。
(來十:39,賽三十三:22,約一:12,腓三:9)

問87: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什麼?
答: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上帝所賜的救恩,使罪人因真覺悟自己的罪,又確知上帝在基督裡的恩慈,就痛心懊悔,恨惡並離開自己的罪,歸向上帝,立志竭力重新順服。
(徒十一:18,二:37,珥二:13,耶三十一:18 - 19,詩一百一十九:59)

問88:基督設立什麼外部的蒙恩之法,好叫救贖的益處歸於我們?
答:基督為叫救贖的益處歸於我們,所設立那明顯而常用蒙恩之法是:聖經、聖禮和禱告﹔這些都有效力叫蒙選的人得救。
(徒二:41 - 42)

十四、聖經是蒙恩的憑借

問89:聖經怎樣有救人的效力?
答:上帝的靈時常借著人誦讀,和聽講聖經使罪人醒悟,認罪回轉,並借著信心在成聖與安慰上被建立,以致得救。
(詩十九:7,帖前一:6,羅一:16)

問90:聖經必須怎樣讀,怎樣聽,才可有救人的效力?
答:要叫聖經有救人的效力,我們必須留心,殷勤,以預備、禱告的態度來學習聖經的話,用信心和愛心領受而存在心裡,又在日常生活中實行出來。
(箴八:34,彼前二:1,詩一百一十九:18,來四:2。帖後二:10,詩一百一十九:11,雅一:25)

十五、聖禮是蒙恩的憑借

問91:聖禮怎樣有救人的效力?
答:聖禮有救人的效力,不是因為聖禮本身有能力,也不是因為行禮的人有能力,乃惟獨借基督所賜的恩典,和聖靈在那些以信領受的人心中所作的工作。
(林前三:7,彼前三:21)

問92:聖禮是什麼?
答:聖禮是基督所設立的儀式,用具體之物將基督和新約的益處向信徒表明、印証,而運用在他們的心裡。
(創十七:10,羅四:11)

問93:新約的聖禮有幾個?
答:新約的聖禮有兩個,就是洗禮和主的晚餐。
(可十六:16,林前十一:23)

十六、洗禮

問94:洗禮是什麼?
答:洗禮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用水一洗,表明且印証我們與耶穌有連屬,可以承受恩約的益處,並且自己應許作屬主的人。
(太二十八:19,羅六:3 - 4)

問95:誰當受洗禮?
答:有形教會以外的人,必須等他們信了基督,又應許順從基督,才可受洗﹔只是有形教會內信徒的嬰孩都當受洗禮。
(徒二:41,創十七:7)

十七、主餐

問96:主的晚餐是什麼?
答:主的晚餐是照著基督所規定的,授受餅和酒,以表明主的死,按理領受的人﹔不憑肉體,乃憑信心,分領主的身體和血,並他一切的益處,以致靈性得養育,在恩典上有長進。
(路二十二:19 - 20,林前十:16)

問97:為要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怎樣?
答:為要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自己省察:有沒有屬靈的知識,可以分辨是主的身體,能不能憑信心以主為食物,有沒有悔改的心、愛心,並重新順從的心,免得因不按理吃喝,就自取審判。
(林前十一:28 - 29,林後十三:5,林前十一:31,18,20,27,林前五:8)

十八、禱告是蒙恩的憑借

問98:禱告是什麼?
答:禱告是奉耶穌的名,又認自己的罪,並誠實感謝上帝諸般的恩慈,向上帝祈求心中所願,而又合乎上帝旨意的事。
(約十六:23,但九:4,腓四:6,詩六十二:8,羅八:27)

問99:上帝賜什麼准則指教我們怎樣禱告?
答:全部聖經都指教我們怎樣禱告,但有基督教導門徒的主禱文,特為我們禱告的准則。
(約壹五:14,太六:9)

十九、主禱文

問100:主禱文的首句教導我們什麼?
答:主禱文的首句:“我們在天上的父”,教導我們存聖潔恭敬的心,坦然無懼的恭敬上帝,如同兒女親近父親一樣,篤信他肯聽且能幫助我們,並且教導我們要和人一同禱告,又要為人禱告。
(賽六十四:9,路十一:13,羅八:15,弗六:18)

問101:我們在主禱文第一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一條說:“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我們在此求上帝賜力量,叫我們和眾人在他自己所顯明的一切事上能榮耀他的名,並求他為自己的榮耀處理萬事。
(詩六十七:1 - 3,羅十一:36)

問102:我們在主禱文第二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二條說﹔“願你的國降臨。”我們在此求上帝叫撒但的國衰敗,叫他恩典的國興旺,使自己和眾人得以進入而長久在內,並求他榮耀的國早日降臨。
(詩六十八:1,五十一:18,帖後三﹔1,啟二十二:20)

問103:我們在主禱文第三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三條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在此求上帝賜恩,叫我們能凡事甘心樂意的學習,遵從,順服他的旨意,如同在天上的天使一樣。
(詩一百一十九:34 - 36,徒二十一:14,詩一百零三:20,22)

問104:我們在主禱文第四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四條說:“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我們在此求上帝開恩賜我們今生所需要的夠用而美善的東西,並使我們同時得享他的福樂。
(箴三十:8,詩九十:17)

問105:我們在主禱文第五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五條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我們在此求上帝開恩,因基督的緣故白白饒恕我們一切的罪,我們所以敢這樣求,因為我們蒙了上帝的恩典,才能從心裡饒恕人。
(詩五十一:1,太六:14)

問106:我們在主禱文第六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六條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那惡者。”我們在此求上帝保守我們不受試探而犯罪,或在受試探時扶助我們並拯救我們脫離凶惡。
(太二十六:41,詩五十一:10)

問107:主禱文的結語教導我們什麼?
答:主禱文的結語說:“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這是教導我們惟獨上帝能應允我們的禱告,並且禱告的時候當稱贊他,將國度、權柄、榮耀都歸於他,末了為要証明所求的是誠心所願,又深信這是必蒙應允,就說“阿們”。
(但九:18 - 19,代上二十九:11,啟二十二:20)